学院教师办公室是学院教师科研、教学准备的集体办公场所,为了保持办公室良好秩序、确保办公室安全、提高办公室的使用效率,经学院研究,特制定学院《教师办公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1、凡我院教师使用学院教师办公室工位都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院研究同意后,再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手续,不得私自进入、占用;
2、25教学楼505室和学院办公楼附楼所有工位全部拉通使用,在工位不能全部满足所有教师需要的情况下,优先满足有研究生、有科研项目的教师,并且根据学院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;
3、25教学楼505室优先安排研究生导师和有科研任务的教师;
4、为有效利用工位,促进学院科研教学,凡申请到工位的教师必须确保每周至少有累积2个工作日的使用时间;
5、学院教师办公室实行进出登记制度,教师每次进入教师办公室工作,均要进行登记,以便学院掌握工位使用情况和明确安全责任。凡申请获准而又没有使用或使用时间远少于学院规定的,学院将收回工位;
6、为节约用电和确保安全,空调温度调节夏季不得低于26度;冬季不得高于23度。若房间人数较少时请尽量少开灯、少开空调。最后离开办公室者为第一安全责任人,负责关好水、灯、空调、门窗;
7、为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,请保持办公室和工位整洁,不在办公室吸烟。建议办公楼附楼教师办公室(2)尽量不使用室内卫生间,只作洗手、倒水使用;
8、为便于教师工位的使用和管理,学院对教师办公室及电脑进行编号登记,教师必须对号入座,不得私自更换、变动工位;
9、教师办公室配发的电脑及相关设备,仅限办公室使用,不得私自带出;
10、因情况变化或安排有新的科研场所的教师,须将工位退回学院。
本管理办法自2013年12月2日起正式执行,未尽事宜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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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2日